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13701200110985360
18615527956
济南市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C3地块A座23层(日照路与临沂路交叉口西南角)
一、人身伤害案件刑事自诉代理
1、代为调查取证(伤害案件的事实)。
2、代为刑事立案。
3、代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4、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代理
1、代为调查取证(财产情况、赔偿主体)。
2、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
3、依据事实与法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草拟和审核赔偿协议
协议赔偿是人身损害纠纷的一个重要依据。
赔偿协议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
律师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
避免因赔偿协议约定不完整,
不规范所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四、人身伤害案件调查取证
1、调查对方住所地。
2、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3、调查对方其它财产情况。
4、调查赔偿主体资格。
五、人身伤害案件法律咨询
1、分析责任。
2、确定赔偿主体。
3、赔偿项目。
4、赔偿数额。
5、争议的解决方法。
6、确定案件管辖地。